岗位工作内容: 作为供应链管理专员,您将在风电和光伏产业链中负责参与管理供应链,确保物资供应和流通的顺畅。您将需要拥有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各个环节,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运作质量。 1.供应链规划与设计 根据企业的战略...[全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机关各科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单位,各缴存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上饶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饶府办字〔2022〕3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方便缴存...[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萍乡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具体包括: ...[全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切实维护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严厉遏制和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现就我市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全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分宜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工作,现将《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计部门相关数据核算,现将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全文]
中心各办事处、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出台景德镇市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全文]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存覆盖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我中心拟制了《景德镇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24日 2、提交...[全文]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根据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部署,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柴桑办事处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柴桑办事...[全文]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全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请示》(漳公积金〔2022〕3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对我市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全文]
为保障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需求,进一步推动复工复产工作,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4月18日起分步开放实体办事大厅,恢复窗口线下业务办理。现公告如下: 1、自4月18日起,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实行“网上预约”服务机制,如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您...[全文]
为进一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公积金〔2020〕7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228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60元,安溪县、永春...[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全文]
明住金〔2022〕16号 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为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及《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全文]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三元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其他各县(市...[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