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单位、职工办事,根据《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方案》中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要求,经中心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就简化租房提取、单位网厅相关业务办理材料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
取消租房提取出具未成年小孩无房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取消提供租房协议和租房收据,每次夫妻提取额不超过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且总提取上限为18000元/年。
二、单位网厅业务
为提升服务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单位授权的经办人通过单位网厅办理人员增加、转移、启封、封存等4项清册业务,取消纸质盖章材料的上传和中心的审批环节,即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厅提交实时办结。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