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565-82392973
办公地址: 巢湖市居巢区向阳路239号
官方网站: http://www.chgjjzx.com/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17:0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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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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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个人用户查询 :http://www.chgjjzx.com/grgjjyecx.asp
查询项目:职工基本信息、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进度、偿还贷款明细、公积金委托提取情况
巢湖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
巢湖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551-82392973、82392965
服务时间:自动语音查询:24小时;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9:00-17:00
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缴款年限查询
对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提取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1份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1份,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原件与复印1份
复印已备案的合同第2、3、4、6、14页,商品房网上备案单各一份
5.首付款收据,不低于总房价20%
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1.可以在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xx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www.chgjjzx.com)表单下载(一式一份)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xx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分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分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地银行卡或者存折内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5.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巢湖购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一纸一份。交行受理的组合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备注 |
1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 |
须查验 |
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
|
2 |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
一份 |
即本表。 |
|
3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仅查验 |
4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
4 |
婚姻证明文书 |
见备注 |
见备注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4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4份 |
5 |
户口本 |
仅查验 |
4 |
复印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 |
6 |
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 |
仅查验 |
4 |
预付款+贷款额=房价 |
7 |
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 |
1 |
3 |
购房合同必须备案 |
8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
1 |
2 |
有效期三个月 |
9 |
还贷储蓄存折(卡) |
贷款银行查验 |
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
|
10 |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
1 |
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
注: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8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巢湖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一纸一份。在交行办理的组合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备 注 |
1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 |
须查验 |
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
|
2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
一份 |
即本表 |
|
3 |
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
仅查验 |
4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
4 |
婚姻证明文书 |
见备注 |
见备注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4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4份 |
5 |
户口本 |
仅查验 |
4 |
复印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 |
6 |
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
仅查验 |
3 |
|
7 |
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
仅查验 |
3 |
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契税、托管协议价低者计) |
8 |
过户前及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 |
仅查验 |
3 |
需载明竣工年限 |
9 |
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 |
仅查验 |
3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
仅查验 |
3 |
|
11 |
存量房买卖合同 |
1 |
3 |
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
12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
1 |
2 |
有效期3个月 |
13 |
组合贷款的办理还贷储蓄存折(卡) |
贷款银行查验 |
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
|
14 |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
1 |
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
注: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巢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请转贷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备 注 |
1 |
房地产权证 |
1 |
4 |
|
2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仅查验 |
4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
3 |
婚姻证明文书 |
仅查验 |
见备注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若结婚证登记时间在购房时间之后则需要额外出具婚姻登记表复印件(附加民政部门公章,上有证明初婚);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公章)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
4 |
户口本 |
仅查验 |
3 |
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5份; |
5 |
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
1 |
3 |
|
6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
1 |
2 |
需加盖公章(月收入超过5000元需打印流水账) |
7 |
借款人贷款银行卡 |
仅查验 |
2 |
|
8 |
原商业贷款还贷资金明细表 |
1 |
2 |
原贷款商业银行出具,注明商贷放款时间、额度、年限、月还款额、剩余本金情况 |
9 |
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
1 |
2 |
|
10 |
其他 |
|
|
中心、担保公司、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
注:1、申贷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2、申贷人提出担保申请后,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借款人到管理中心领取、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或质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4.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3.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
1.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增加。
2.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偿还本金,由于本金减少,每月的利息也逐月减少,每月的还款额度也相应减少。
公积金贷款还款付息方式
1.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本息,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 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 / (1+月利率)还款期数 -1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 / 还款期数 +(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