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会选择劳务派遣来解决公司本身用工方面的一些问题。那么劳务派遣给企业带来了哪些好处呢? 劳务派遣可以为企业提供以下协助: 1、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 这些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单位集中管理,从而减少了用人单位人力资...[全文]
劳动派遣是一种普遍劳动力方法,这类劳动力方法用工与管人是分离出来的,劳动派遣可以合理协助公司降低成本,分散化劳动力风险性可以公司提升盈利,因此如今很多公司用公会挑选与派遣公司进行合作,找一家重要的平台是非常重要的。 选择成立时间长的公司进行合作。一般...[全文]
劳动派遣初期是以便处理公司人力资本的难题,伴随着飞速发展慢慢演变变成公司出示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方案,可是不清楚从何时刚开始派遣公司被看不上被抨击。许多人主张劳务派遣公司退出历史舞台,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广泛存在于政府和基层岗位、国有中坚企业、民营企业中,...[全文]
现在的用工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公司,不仅像电子厂这种大型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包括很多国营企业也使用劳务派遣,这也表明了劳动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得到了更多的用工单位的喜受和接受。那么,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会选择进行劳动派遣呢? 1.企业招工渠...[全文]
企业改革中,除了企业的正式职工会妥善安置,整合分流,或者按要求提前退休。企业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则会根据企业实际使用需要情况来决定。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这个任务主要由企业承担;精简编制,方法就是撤销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 企业的编...[全文]
一、劳务派遣的好处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全文]
劳务派遣是国际上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因短期项目需要常需要大量的临时工,也就产生了临时工劳动派遣产生。那么,为保护自身利益,临时工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怎么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全文]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全文]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那么劳务派遣对企业来说有什么作用呢?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全文]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全文]
劳务派遣已经发展为一种常态化的用工形式,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已成为当前很多大企业的常用用工方式,其好处包括: 一、对企业而言 1、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的管理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很大的份额,每年企业为管理成本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都非常巨大...[全文]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劳务派遣方式得到空前繁荣的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都愿意大量招用劳务派遣工,一些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用工模式。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企事业单位更加青睐劳务派遣用工?答案在于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够节约劳动用工成本中的隐形成本。 ...[全文]
劳务派遣,源于美国,发展于欧洲、日本。国内劳务派遣大概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对人力资源认识的加深,我国企事业单位也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是国内最早进行劳务派遣服务的地区。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管理形式正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全文]
很多企业会面对重复、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与用工成本与风险的大幅度上升而烦恼,,在此背景下劳务派遣越来越火热,但很多人对劳务派遣还是持观望且怀疑的态度,那么劳务派遣是否可靠?企业如何辨别? 用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无疑是最直接、最稳定、最可...[全文]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劳务派遣用工有什么特点呢? 1、劳务派遣具有三方...[全文]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而从事劳务派遣的劳务型公司是在各级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鼓励、引导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中有的是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型而成,有的是职业中介机构扩展劳务派遣义务,有的是劳务输出机构增加劳务输出的形式,也有的是新建立的。劳务派遣...[全文]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指因员工过错被解除劳动关系,第40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指...[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过程中的劳动者规定了特别权利,如:扩大了知情权的范围,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保障在无工作期间享有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全文]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