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中,除了企业的正式职工会妥善安置,整合分流,或者按要求提前退休。企业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则会根据企业实际使用需要情况来决定。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这个任务主要由企业承担;精简编制,方法就是撤销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
企业的编外临时人员,实行的是合同制管理,依照的是《劳动合同法》,不管是财政统一供养的,还是企业自主招聘的,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改革,机构撤销、整合等,都是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变更事项。
1、优先保证企业编外人员就业:企业可根据需要,优先采取保证原合同人员就业的方式,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等。企业改革中,对于编外人员安置,会根据实际需要,由人事部门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部门使用;或者由人事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服务
2、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安置:劳务派遣工不直接与企业发生关系,其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因此,这部分人员的安置,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负责。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另行派遣到新的岗位,也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已经注销或者破产的劳务派遣公司,则要由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补偿
企业部门的改革中,按要求必须妥善安置涉改人员,尤其是编外临时人员、劳务派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