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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有什么规定,有希望转正进入编制内吗

添加时间:2022-07-29 1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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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的一种模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这些编外人员,都是单位通过人社部门统一招聘,财政部门统一供给,分配到单位使用的,以补充正式职工力量的不足,解决单位编少事多的问题。还有就是人社部门授权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给,比如公立医院这类有经营收入的单位。

实质上,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是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只负责承担应该付的费用,不用给派遣工发工资,也不用缴社保,出现意外也不用承担直接责任,这一切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的。这和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还不一样,这三类人员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出了问题或意外,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到底的。

劳务派遣工最大的好处是省去了用人单位许多麻烦,但这一用人模式,并不被劳动部门支持。《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都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单位职工的10%。2020年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十条“不得纳入购买服务范围”中,第五项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也将劳务派遣工排除在了财政供养之列,不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否则费用处理。虽然现在机关事业单位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甚至比例还超过了10%,但将来肯定是会被规范的。

编外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都不用使用编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可能转为正式的编制内人员的。想进机关事业单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凡进必考”。这条政策彰显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人都适用,除此而外,别无他法。而招考有许多限制,竞争还非常激烈,劳务派遣工想通过考试进入体制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