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和期限: 1、二手房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60%,最长贷款期限15年; 2、期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二次贷款不超过房价的60%; 3、现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二次贷款不超过房价的60%,...[全文]
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合法有效居留身份(有汕尾市户口在外市缴存的职工);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 ...[全文]
揭阳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指南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全文]
揭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填写《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 2、单位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真实性,核对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核实无误后...[全文]
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全文]
公积金提取范围: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产职工租房自住...[全文]
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申请人可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提取材料 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全文]
茂名公积金离职提取 一、提取时间 满足公积金离职提取的条件后就可以进行办理。 二、办理条件 1.职工已办理离职手续;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3.职工及其配偶结清住...[全文]
茂名公积金离职提取材料一览 1、居民身份证(线上办理需拍照上传双面) 2、离职证件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在线上办理进行上传时注意光线明亮,确保上传图片清晰。 线上办理方法 1、登录广东...[全文]
2020年江门公积金缴存基数:1550-22241元 2020年江门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相关文件和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江门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问题发布相关通知。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全文]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结合佛山市总工会意见,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办理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全文]
邢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的最低值: 1、根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确定的贷款限额。即: (1)借款人贷款额=(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额/月缴存比例+配偶公积金月缴额/月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5)×贷款期限(月)×信用系...[全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一个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行政事业单位缴存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每年1月1日执行新基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每年7月1日执行新基数,...[全文]
2020年临沂公积金缴存基数 除市辖区外下辖九县:1550元-19070元; 市辖区:1730元-19070元 2020年临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全文]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4.8)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全文]
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配偶已退休),可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方月缴...[全文]
线下办理地点一览 一、金城江管理部 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7-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8-21129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