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 ☑政策规定: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洪房公〔2022〕7号),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南昌市...[全文]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期间逾期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政策时限: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申请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全文]
➤关于2022年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要求,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办理...[全文]
邵阳2022住房公积金最多交多少? 答:2235元,单位和个人缴纳总额不超过4470元。 详细信息: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邵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全文]
2022邵阳公积金月缴存额: 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邵阳市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标准(年平均工资74514元),从2022年1月1日起: 我市2021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2235元,单位配套补贴最高每月为2235元...[全文]
2022年邵阳公积金缴存基数:158元-18629元 2022年邵阳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一、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千具体问题的指导...[全文]
郴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计息吗?增值收益去哪了?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年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利率为缴存职工计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现行利率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全文]
哪些情形不能提取郴州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3.缴存人及配偶已因购买...[全文]
申请主体 需要封存或启封个人账户的职工或者个人 办理条件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全文]
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文]
申请主体 需要补缴的职工或个人 办理条件 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从发生欠缴的首月起补缴。单位和职工分别计算补缴额,由单位统一缴存到管理部。补缴有困难的单位,经向管理部提出申请缓缴,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全文]
一、新开户单位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 (一)申请资料 新开户单位可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开...[全文]
贷款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缴存额; 3、职工在衡阳行政区...[全文]
缴存比例 2021年度衡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6%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2022年度衡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最高不得超过衡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全文]
2021常德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常德公积金缴存基数暂未公布,请市民们先参考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小编将持续跟进2022年常德公积金缴存最新消息。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2021年常德市市住房公积...[全文]
常德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指南 一、受理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办理。 3、借款人可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结清贷款。 4、客户使用自筹...[全文]
常德公积金组合贷款 1、与中心联合开展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3、办理“商转公”贷款时不予办理组合贷款。 4、同一笔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全文]
常德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离休、退休的;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4.职...[全文]
2022年株洲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一览 3月25号,株洲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议案》,株洲住房公积金新使用政策定于2022年4月1号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支...[全文]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在株洲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人单独缴存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按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