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减少办事群众跑腿次数,及时解决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中的盲点问题,经研究,现将进一步完善提取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清零行动期间已取得不动...[全文]
为进一步优化主城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布局,方便冀南新区职工就近办理相关业务,7月7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冀南新区管理部乔迁新址正式营业,将更好地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管理部新址位于冀南新区中华大街东侧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处...[全文]
按照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将继续延停柜台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为满足广大缴存单位和办事职工的咨询服务需求,特将各县(市、区)管理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以专...[全文]
根据《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及《衡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实施细则》等政策,现将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自...[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已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全文]
各缴存单位、开发企业、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助企纾困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唐政字〔2022〕26号)的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就住房公积金实施阶段性助企纾困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从2022年5月起,我中心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积金贷款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借款合同号、借款人姓名、证件...[全文]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管理部)“不打烊”服务预约电话号码一览表 单位名称 预约电话 备注 贷款中心 2806354 注:请各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包括相应调休时间)前一个工...[全文]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四条“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彽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国家试...[全文]
各缴存单位: 为保证2022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各缴存单位,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每年1月调整基数,企业为每年1月或7月调整基数,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业务办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全文]
2022日照公积金缴存管理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单位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不得...[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 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全文]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