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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职,企业要支付补偿金吗?

添加时间:2018-08-10 15: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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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末,许多企业又开始苦恼员工离职跳槽,人事管理也遭遇许多问题,离职手续、经济补偿一大堆繁琐的事情。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很大部分人都认为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接下来就让小编来问您详细解答。

一、员工自动离职的认定

根据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或者手续没有办理完就擅自离岗。例如,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出走;或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或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根据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拖付、克扣工资等);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员工可以以擅自离职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三、补偿金的标准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12年)。

注意:以上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企业的权利

劳动法不仅仅是保护员工的权利,同时也赋予单位行使一定的权利,平衡双方的利益。

(一)企业可以行使处分权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予员工处分,例如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但是企业在作出处理决定后,要将书面处理送达员工,若无法书面通知应当谨慎。如果处理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面临处分被确认无效的风险。

(二)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可按照合同要求赔偿

企业有权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中对自动离职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适用。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一件小事,企业应当谨慎行使权力,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规定,员工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请求经济赔偿。

(三)企业有违约金求偿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业向负责有特定义务的员工主张违约金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提供的培训费用。企业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保密义务的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