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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吗?

添加时间:2018-07-18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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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A公司员工张某,劳动合同到期后,A公司不想与其续签合同。张某认为,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请问:A公司可以决定不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吗?

解答:有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随即消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续订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但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张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期满,A公司当然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续订或者不续订劳动合同,但涉及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前述法律规定:1、A公司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如张某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在A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续订的,A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其他情形的,A公司不愿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