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献身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拥护党的民族政策,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做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实践经验,敢承担责任,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二)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国较大中学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或任副校长5年及以上。年龄要求:至2019年5月31日,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三、招聘方式(一)按照自荐报名、业务考核、自荐演讲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选聘。(二)对于无人自荐或自荐人中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适时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