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跟大家聊一下仲裁流程这个话题,有许多人在立案后对下一步操作是什么都很茫然,以为申请了仲裁很快就能把钱拿到手,其实不是,下面就跟大家聊一聊这个流程的细节。
一、立案
仲裁首先要进行立案,也就是申请人提交自己的请求给所管辖的仲裁委,待仲裁委核实材料无误并接收后,第一步立案这一步就算完成。
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顾名思义指的是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像一些案件比较多的仲裁委,一般都会走这一步来缓解案件众多带来的压力,通过庭前调解,使得双发达成一致,快速处理解决劳动争议。
三、证据交换
庭前调解未成功或者申请人在立案时已经明确公司态度,不要求调解,那么就会进入这一环节。证据交换时间要以被申请人所管辖的仲裁委为准,有的仲裁委可能要求庭前质证,有的仲裁委可能要求庭上质证。证据交换就是申请人根据自己诉求举相对应的证据,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举相应的反驳证据。然后在同一时间点进行证据互换。
四、开庭
开庭时如果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到达仲裁庭,以申请人撤诉处理,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到达仲裁庭,以被申请人缺席审理。庭上双方根据各自的证据进行答辩。
五、领取裁决书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及答辩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编写裁决书,裁决书 编写完成后,会通知双方进行领取,如果不是终局裁决,双方中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满的,可去法院进行上诉。如果双发都没有上诉,到规定时间,被申请人未支付申请人裁决书上的金额,那么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终局裁决,申请人对裁决不满意的可以进行上诉,被申请人是不可以进行上诉,但是被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六、上诉
劳动争议案件如果不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一裁两审”,一裁指的是仲裁院,两审指的是对裁决不满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如果一审判决书,还是有不满意的,还可以继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此时出具的判决书为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出后,双方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七、强制执行
对于裁决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的,申请人可向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仲裁阶段常见的几个流程,希望能给即将仲裁的或者正在仲裁的你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