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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劳动争议常见问题怎么处理?法官来告诉你!

添加时间:2022-07-28 1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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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才引进,新型用工矛盾也逐步凸显。同时,新冠肺炎疫情给秦淮区经济社会运行带来一定冲击,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众多劳动者面临调岗降薪甚至失业等风险,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呈上升态势。为更好地贯彻“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体现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妥善处理近年来涉创新型企业及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秦淮法院将从典型案例入手,来解读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风险化解路径。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如何处理吧!
案例一
A公司为引进高精尖人才,与小赵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并给与股权激励、利润提成等优惠待遇,小赵亦享有相当大的经营和用人自主权,A公司主张系双方之间合作关系,小赵主张双方之间系劳动关系,为此产生争议。
法官说法:

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认定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接受单位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劳动纪律,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条件,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最典型的特征为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劳动关系一经缔结,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就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和劳动者的管理者。而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用人单位与高精尖人才签订合作协议,是基于充分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该人才已经充分享受了合作协议给予的股权分配、利润提成等方面的待遇优惠,并在具体工作中享有相当大的经营和用人自主权,双方之间没有缔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故本案法律关系应为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

案例二

B公司与小钱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但仅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小钱诉至法院,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法官说法:

不一定,要根据协议内容具体判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人才引进协议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那么在仅签订人才引进协议的情况下,该人才引进协议应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三

小孙入职C公司,C公司协商与小孙签订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小孙向小秦咨询,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方式约定竞业限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给与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而言: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在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5.对于未约定经济补偿数额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已经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向用人单位支付了违约金,用人单位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案例四

小李与D公司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了提前辞职需支付违约金。现合同还有两年到期,因家庭原因,小李需要迁居另外城市,小李是否可以与D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向D公司支付违约金?

法官说法:

劳动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辞职手续,一般无需支付违约金。但是有两种特殊例外情形,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且在约定中明确了违约金内容,那么劳动者提前离职或者离职后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小李与D公司约定的违约金内容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则不能提前离职,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案例五

小周系E公司员工,E公司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一个月内缺卡五次且当月不履行相应补卡手续,按照重大违纪处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周在该制度传阅签字本上签字确认。小周因个人原因一个月内缺卡六次,且未及时履行补卡手续,公司决定解除与小周的劳动合同,但未通知工会。小周是否可以要求E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官说法:

小周依法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如果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应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属于程序瑕疵,即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实体公正,符合法律规定,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