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先要搞清楚一个主体,那就是劳务派遣工跟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答案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发放,而用人单位只负责使用和考核,劳务派遣的工资由用工单位负责转给劳务派遣公司,公司每月扣除管理费用(100元左右,各地公司标准不一)。也就是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没有直接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等,跟用人单位没有一点关系,需要公司出面解决。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劳务派遣人员跟用工单位没有直接关系,双方仅仅是劳务关系,跟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才是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益。
国家《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就明白了,劳务派遣人员如果与劳务派遣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满10年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个用人单位工作10年以上),可以跟个人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绝不是跟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