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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积金个人并户操作指南

添加时间:2022-04-28 1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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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同一职工存在两个或多个账户,按规定需缴存单位申请把“两账户、多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的业务。办理公积金并户业务时,并入并出户姓名必须一致、没有未达账、不能为冻结账户。

  【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并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提供的单位证明);

  2、缴存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并户申请表》(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并户手续→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初审柜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回单》(一式二联)。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或者受托存银行柜台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相关事项

  注:并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分中心、管理部才能办理,如不在同一机构,需先办理转移手续,把并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到并入户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