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和劳务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以后,这个时间期限内他要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去工作,工作任务就由工作单位来安排。
刚干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这家用人单位就用公司破产,不能正常营业,开不下去的理由,不再继续用这个劳务派遣人员。这时被派遣的人只能去找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也跟这人把劳动合同解除了。
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一定要向像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收违约金,将他们的行为想管理劳动人们合法权益的地方反应。
这样的情况带来的结果会是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退回劳务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时间就和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只有在用人单位真的破产,营业执照出现问题,只能宣布解散或者开业的时间太长经营不下去的这种情况。或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期限足够了。出现这两种情况才可以正常退回劳务人员。以破产为理由的这家单位,把劳务人员返回,没有可以证明破产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可以证明的证据,用人单位把他退回可以因为证据不足,可以被相关管理单位认为是违法的。可以对其追究。
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派遣到他们公司的人不想用的时候就可以随便退回,但是为了保护劳动人员的自身权益,相关法律就规定了这些相关条例,避免这些不公平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