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还是有挺大的区别,重点在于受法律保护程度上。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不仅有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当中双方并不是平等的。劳动者要受用人单位诸多规章制度的约束,可以说是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关系只有经济关系,双方相对来说比较平等。
3、劳动主体待遇不同。对于劳动关系来说,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的待遇。这也是为什么用人单位有时候要规避劳动关系,去建立劳务关系。
4、适用法律不同,这是重中之重。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劳动法是侧重于去保护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对劳动者提供许多保障。而合同法讲究的则是双方处于一个平等的关系当中,不会去偏袒某一方。
因此,在实践当中,许多企业为了节省企业成本,往往会和劳动者选择以劳务关系的方式维持双方合作。但是随着法律的进步,对劳动者保障越来越全面,因此要判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应该以其内涵,而不是外表(比如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合同上写劳务合同)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