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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开会带手机遭降薪问题

添加时间:2019-03-01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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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诶,你听说了吗?小明开会带手机被发现,根据公司的规定,他的他的主管领导各降三级工资的处分?真可怕,这合法吗?”

 

一、公司规定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降薪是否合法?

首先,“给予该员工及其主管领导各降三级工资的处分”涉及一个“无故克扣工资”的问题。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对上述员工降薪处理,其理由不属于法定理由,因为改员工的行为并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员工开会带手机的行为可能涉嫌克扣工资。

其次,“降薪”涉嫌变相罚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后,用人单位已没有经济处罚权了。实施降薪,表面上看只是一种“处分”,也不是一次性经济处罚,但可以看做是经济处罚的“分期付款”。

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降薪首先要对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进行变更。这就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来变更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即使降薪,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该不该降主管领导的工资?

员工的主管领导被降三级工资,实际上是一种“连带责任”。如果员工“犯错”,其主管领导有过失,有纵容或放任的意思或行动,主管领导就难辞其咎;如果主管领导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已经尽到了应有的管理义务,即主管领导没有过错,那么对于下属的过错行为,主管领导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四、规章制度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认为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即可,而忘记了合理性审查。

事实上,任何一家用人单位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不合理规章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更多的是去审查其合法性,而很少去审查其合理性。但青见禾惠君认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也非常重要,它体现了制度设计者有没有文化素养、是不是以人为本。

 

五、如何建设一个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呢?

1、制度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规章制度即使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但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可以认定其不合理。

2、规章制度所体现的管理理念是否符合社会的普遍认知。比如吸烟这一行为无论是对本人还是周围的人都会损害身体健康,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实施禁烟,符合社会的普遍认知。反之,如果烟草企业鼓励本单位职工吸烟,就颠覆了社会的普遍认知。

3、“罪罚”是否失当。惩戒措施的轻重应参考劳动者的工作职责、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程度等因素,不超过必要的范围。(来源: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