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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纠纷公安部门管吗?

添加时间:2019-01-21 15: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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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很多人都想去国外打工,因此出国劳务就成为大家很好的一种选择。但是当劳动者发生纠纷之后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公安部门有权进行管理吗?

不管。如果劳务公司属于商务部监管企业,可以向属地商务局投诉;如果无任何资质,向属地工商局投诉。

相关知识:怎么避免发生出国劳务纠纷

一是选择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办理出国务工手续;

二是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有关工资、计酬方式、福利、伤亡事故赔偿等条款,要求对方将口头承诺的条件一并写进合同,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三是保存好签订的每一份合同,索要交纳费用发票,这是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四是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五是办妥签证上,不要轻信对方先以旅游身份出境,再到当地转为工作身份的许诺,以免落入陷阱。持旅游或访问签证务工是非法的,既容易被当地犯罪团伙利用,也会受到当地法律惩处;

六是了解您务工的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医疗条件、交通状况、法律法规等信息,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劳务纠纷投诉证据有哪些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当发生劳务纠纷之后大家就知道应该在哪里进行维权了吧,公安部门是没有管辖的权利。有资质的劳动者需要去当地商务局没有资质的就是在工商局进行投诉,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