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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就业的港澳台居民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添加时间:2018-09-21 14: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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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均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既然在厦门就业的外国人需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在厦门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是否也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呢?

根据厦门市的相关规章规定依照规定办理了就业手续,并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我市社会保险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可知,在厦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已被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社会保险对在厦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已经具有强制性,故而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那如果他们和厦门市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打算离开厦门的,那么他们的社会保险要如何处理该怎么办。

1.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厦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额可随同本人社会保险关系一同转移;

无法转移的,经批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在港澳台地区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港澳台居民,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失业保险

按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缴费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失业后离开厦门的,参照外来员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所以,对于在失业后要离开厦门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照外来员工取得一次性生活补助。

社会保险本来就是针对在我国境内都有强制性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即使是对于港、澳、台的居民也不例外。但是在一些细节方面是需要区别对待的。毕竟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