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猎头网-中高级人才猎头网站!服务热线:400-1801-668 好猎头   |   登录 注册

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09-03 09:50:57
浏览次数: 0
工伤发生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赔偿问题而发生纠纷也不少见,特别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劳动者在拿不到赔偿就会走法律途径,那么,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规定,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一般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协商。而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

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条件:

1.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对鉴定结论不服;

3.时间在15日内。

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