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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08-30 1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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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的,然后经过了仲裁程序之后自己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1、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2、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动者身份证,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起诉状有:劳动争议起诉状(争议) 和 民事起诉状(纠纷)。 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和 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劳动者(打工者)维权,首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光有双方盖章签字的劳动合同也未必有劳动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案由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案由劳动合同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一条(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