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陪产假规定
添加时间:2018-08-20 1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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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的陪产假又指护理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但是,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均未统一规定男职工陪产假的问题。
关于男职工的陪产假的规定散落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但是也有的省市未规定陪产假。
以下是一些省市关于陪产假的规定:
一、上海市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晚育的妇女的配偶享有3天的晚育护理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中的男方享有10天的陪产假。
二、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育又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有7至10天的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