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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工作流动,人事档案该如何保管?

添加时间:2018-04-10 15: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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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毕业了,即将踏入职场的学子们都知道怎么处理人事档案吗?不少应届毕业生一年里换了好多份工作,档案放到哪里比较好呢?还有同学准备考研、休息一年、自己在家工作,档案该怎么办呢?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档案具体包括:

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⑵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⑶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⑸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⑺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⑻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什么是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

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⑵因私出国政审;

⑶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⑷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⑸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⑹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