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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多长时间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添加时间:2018-01-18 13: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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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厂老工人吴先生在厂里面工作了32年,由于厂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基于吴先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态度厂里仍决定与吴先生签订期限为两年合同,对于年过五旬工龄为32年的老员工,工厂和他签这份有固定期限,是否合理?吴先生可以要求厂里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案例:

吴先生是某市仪器仪表厂的老工人,至今已有32年的工龄。从进入该厂工作以来,曾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生产者”现在我年过五旬,虽然比年轻人反应慢一些,但吴先生也从未耽误过厂里的事,也没出过大问题,工作仍是一丝不苟。2007年4月,厂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基于吴先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以厂为家的工作态度,厂里仍决定与吴先生签订合同,但只与吴先生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厂里说这是全厂统一要求。吴先生对此有些不满,吴先生认为他为工厂奉献了一辈子,到头来反让他感觉没了保障。假如两年合同期限一到,要续签还好,要不续签我这么一把年纪该何去何从。这种情况吴先生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诉讼,要求厂里为自己签订一份固定的劳动合同?

问题:吴先生可以要求厂里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20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截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到一致,无论初次就业,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叉务。”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曰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分析:

吴先生,您今年已有32年工龄,算起来应该接近退休年龄了,现在厂里进行这种改革,难免会让您为以后无法续签合同而担心。那么该市仪器仪表厂与你们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究竟对不对,你们可否要求与厂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我们从以下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一,您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您已有32年工龄,远远超过了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法定条件,并且厂方也同意和您续延劳动合同,这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所以厂方应当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笫82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您的好处。我国《劳动法》作出上述规定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的劳动者的就业稳定问题,以保障用人单位老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养老。一方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除因法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外,一旦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您这样的老年劳动者来说,一份稳定的劳动关系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实践中,企业因破产、经济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时,一般会挑选一些老年劳动者,但如果您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对您优先留用。因此,对于你们这些老年劳动者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重要,您应当坚持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