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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要注意什么

添加时间:2018-01-05 14: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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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续签劳动合同。毕竟劳动合同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情,所以劳动者申请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多数情况下,续签的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是不能低于之前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的,这是为了能够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对于续签劳动合同,也并不是规定必须续签。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协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顺利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