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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最关心的几大权利

添加时间:2021-09-23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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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为止,用工单位招聘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式工;一种是劳务派遣工。正式工大家都知道,就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而劳务派遣工主要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上班的员工,这些员工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那么,对于劳务派遣工来说,主要能够在用工单位享受哪些权利呢?

  1、在劳动合同期内无工作期间享有领取最低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两年。现实中,有的用工单位只需要使用半年或者一年。到期后,将劳动者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可以继续推荐劳动者到单位就业,但是在没有工作期间,劳务公司每月应发放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同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工会组织是我们职工的组织,它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务派遣工应当与正式工一样,依法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不适当或者侵害到职工权益的地方,有权向单位提出。单位应当积极考虑,并予以修改完善。

  3、与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不得歧视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正式工采用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相同岗位的,应当参照社会上或者同地区相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目前,社会上有的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工定的薪资比较低,而正式工则很高,完全无视国家的劳动法,已经严重侵害了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