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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你领到了吗?

添加时间: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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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公司总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一般职场人士认为,福利无外乎就是钱,然而,事实上,有些福利是不能发钱的,即便公司觉得直接发钱省事儿,员工觉得实在。但是不是所有福利都可以发现金的,也不是所有实物都可以当作补贴的。

一、不能发现金的情况
1.过节福利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14年7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需要注意的是,节日慰问品需为实物形式,全总在工会经费“八不准”中明确规定,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2.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必须发现金的情况
1.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问:公司工资一半发现金,一半打工资卡,算偷税漏税吗?
答:跟发现金还是打工资卡没关系,而是看是否全额计税。如果公司只申报了工资卡的金额,就涉嫌逃税。

2.加班费
有的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发放诸如月饼、粽子、食用油等过节礼品或者过节费来代替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

过节发实物或节日费,都是因节日而发,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属于过节福利;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节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因此,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3.高温补贴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4.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有年终奖的发放和计算方式,那么年终奖就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以实物抵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