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具有青岛市户籍(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不受户籍限制,即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下同),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全文]
贷款流程 ❶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交签名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全文]
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法定退休年龄+5年。 ...[全文]
海南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一、降低保证金留存比例 (一)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由5%调低至2%,对按《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执行监管账户管理的商品房项目,保证金留存比例调低至1%。 (...[全文]
海南本轮疫情期间被隔离导致贷款逾期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不做处理,及时补还款。 实施对象 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 ...[全文]
龙岩异地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异地贷款 1.符合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购房前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为龙岩市; 异地借款申请人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全文]
龙岩公积金政策 2月21日起,龙岩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实施。在龙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将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具体政策如下。 1.办理条件 我市以灵活就...[全文]
贷款首付比例 1、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2、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贷款额...[全文]
2022三明防疫人员延迟偿还公积金贷款规定 职工从事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居住小区(村)被纳入人员流动限制区域、因感染新型肺炎病毒接受隔离治疗的,如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结束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解除疫情管控限制或病愈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全文]
2022年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汇缴“限高保低”标准 (一)根据莆田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21年莆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 (二)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004元(6668元x3倍=2000...[全文]
莆田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通过市直、涵江、仙游、秀屿管理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线下渠道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12329服务热线、莆田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莆公.积金”智能客服等...[全文]
厦门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缩短期限? ▌申请条件 (一)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但尚未结清;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年(含)以上; (三)当年未办理过缩短贷款期限业务,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全文]
贷款条件 (一)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产权的一手商品自住住房(不含别墅)、二手房; (二)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全文]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全文]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全文]
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在本市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个人信用良好 2、马鞍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全文]
一、申请条件 (1)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贷 (2)无逾期情况 (3)单位公积金正常按月缴存,且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少于1个月以上应还贷金额 (4)借款人还贷储蓄账户始终保留自存资金不少于一个月的还贷...[全文]
贷款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2)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全文]
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