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重庆市住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22年12月1日起,纳入试点范围的试点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全资、控股、参股的自有专业作业企业施工,不得分包给其它专业作业企业或个人。
试点项目
一是主城都市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试点企业:
按照企业自愿并经审核,决定将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列入重庆市培育自有工人第1批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试点时间从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试点期间,各试点企业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积极推进;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培育自有工人,所承接工程项目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给自有专业作业企业施工。试点前已开工或已招投标项目可分阶段实施。以下建筑工人可计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数量
(1)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2)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成立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3)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4)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装配式部品构件工厂或钢结构等工厂的建筑工人。(5)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主要控股股东(其股权占33.3%以上)个人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劳务企业的2种转型方式
一是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二是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引导小型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成为建筑用工主力军。鼓励支持现有劳务企业加强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合作,通过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转型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控股或独资的自有专业作业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