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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公司招聘拒录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公司回应

添加时间:2022-07-29 14: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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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某公司一则招聘公告疑似因“用人歧视”引发网友关注。

网传图片显示,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社会招聘公告中,第六项注意事项中的第九条规定,“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

4月18日上午,潇湘晨报致电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回应,含有上述规定的公告确为公司所发,目前已撤销,“原来是有,现在我们牵头的地方已经撤销了,所以现在已经没有这条了,可以正常地报。”

该工作人员称,具体撤销日期她也不清楚,因考虑不周现已改正,曾向公司提出过劳动仲裁的社会人员仍可继续报名。

媒体此前报道,网传截图显示4月14日“广西电网”微信公号发布了含有上述规定的招聘公告,但该公告已于4月17日被删除。同日下午,该微信公号又对外发布了一则新的招聘公告,新公告中删除了上述“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的规定。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若用人单位明确载明不招收“曾向原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人员”,则违反我国多部法律规定,是公然对劳动者就业歧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0MA5P0QRCX7,经营范围包含电力投资、电力供应等,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