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争议时大部分谈的都是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这两个规范性的法规
但真正遇到需要我们去劳动仲裁的时候
去实操的时候却是一头雾水
不知道如何操作
在仲裁结果出来前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应当受理。
但要记住的是,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劳动仲裁委可以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并且重新申请仲裁时,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在你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说要和你协商解决,但要你必须先撤回劳动仲裁,就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来进行。
员工主张违法辞退的2N赔偿金,但劳动仲裁委经审查认为属于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可以依法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相同的案件事实,员工在劳动仲裁开庭结束前,将仲裁请求由经济补偿变更为2N赔偿金的,劳动仲裁委应当准许。
经济补偿金是公司正常辞退你的补偿--N,经济赔偿金是是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补偿--2N。
对于这一点,即便我们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将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搞错了,那么在开庭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提出更改,或接受劳动仲裁委的建议。
在劳动仲裁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无需举证证明,除非是当事人涉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对于已经自己认可的事实,在后续诉讼时,又否认,则不会被支持,除非能证明存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
这就告诉我们,在开庭时,不要随便地说或认可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一旦认可了就不要反悔,否则不但得不到支持,还会被认为有违诚信。
具体包括
1、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工资;
2、停工留薪期工资或病假工资;
3、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
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4、工伤医疗费;
5、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6、经济补偿金;
7、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8、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9、违法解除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