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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公积金首次贷款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2022

添加时间:2022-07-13 1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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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公积金首次贷款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2022年4月20日调整):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贷款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

  注意:本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5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