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添加时间:2022-06-20 14: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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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0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按2020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093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70元,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确定在上下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