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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添加时间:2022-04-29 1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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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缴纳的公积金现在已经离开了北京如何进行提取?

  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有两种,具体如何办理您可见: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办理。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核验户籍信息,如核验结果为非京籍,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显示用户基本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填写,“户籍”和“账户封存时间”一栏为系统返显。

  提示:

  ①“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②“户籍”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可点击网页上方“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进行修改。

  ③“账户封存时间”不可修改。

  ④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⑤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

  ⑥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3、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5、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账户封存半年以上不满三年)。

  ①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②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 账户封存三年以上的,无需再到柜台办理。请仔细阅读《业务凭证回单》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或未按流程办理。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①本人办理: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②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