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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务纠纷时劳动者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添加时间:2021-10-13 1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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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是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都会遇到劳动者与工作单位发生一些劳务纠纷,如果当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时,你会如何处理呢?

  在劳动都与企业双方发生劳动关系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保留证据。比如可以先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例如劳动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可以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这些就是小编整理关于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务纠纷时,劳动者需要收集的一些证据,各位也可以做一个参考,希望能帮助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