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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09-16 1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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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支付劳务报酬,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产生劳动关系,但用工关系发生在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一种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可以总结: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给其他公司完成,从而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1、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是实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中承包单位和外包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承包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直接用工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从法律上来讲,不存在任何关系劳动者只需要提供发包单位要求的劳动成果即可。

  2、法律适用

  劳务派遣为了照顾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务外包更多体现的是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成立的劳务外包合同,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后适用《民法典》)

  3、管理者不同

  劳务派遣中,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直接进行管理,分配工作任务。

  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无权直接管理劳动者,发包单位的指令和要求应直接下达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安排工作任务。

  4、经营资质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公司经营派遣业务需要取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设立的法人。

  而对于外包而言,除非国家有特殊的资质要求,否则承包方无需国家机关特别的行政许可,劳务外包的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5、用工范围

  劳务派遣因其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所以用工范围只能是某个岗位或者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依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该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应当自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将比例降至10%,否则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外包是对某个部门或某条生产线整体进行外包,所以外包员工可以完全覆盖该部门或该条生产线。

  6、工资发放方式

  劳务派遣中,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外包劳动者的工资是由承包单位发放的。

  7、违法后果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权利义务,外包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应当坚持合同相对性,由与外包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发包单位在法律上无任何责任。

  三、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联系

  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劳务外包的关键点在于:发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外包单位负责直接管理劳动者,外包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由此看见,劳务外包中的发包单位和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都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资的发放以及社保的缴纳都不是由发包单位或用工单位进行缴纳的;

  无论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问题,都是由于发包单位或用工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自身劳动力又不足,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选择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企业可以减少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降低季节性、突发性招用人员的风险,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避免因人员臃肿导致企业发生运转不灵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