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是用工单位必须要做到的。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的同工同酬,指的是派遣员工如果做到了和正式员工的“相同岗位”“提供等量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三同,应当享受与正式员工同样的报酬标准。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2.用工单位若要给派遣员工制定试用期,需要与劳务派遣方与派遣员工达成协议,并写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不可私自制定劳务派遣的试用期。
3.用工单位若要开除派遣员工并终止劳务派遣合同,只有在派遣员工无法完成工作或者造成严重的违规违纪的情况下,用工单位才可以将派遣员工开除解除劳动派遣合同,更多详细情况可点击链接。
4.用工单位不可将派遣员工进行再派遣。
5.劳务派遣只是补充而不能取代正式工作岗位,因此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具备三性之一: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