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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添加时间:2021-09-08 1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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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为各位全方位讲解“劳务派遣”的相关税务处理,同时阐明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开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问题,提醒老板、财务负责人注意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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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轻资产的财务特点,一般资产负债率都不会超过50%。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酬:

  一方支付:实际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两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方取得了工资薪酬收入的,实际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之后纳税人还要自行申报。

  【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供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供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常见于一些施工企业、影视制作、公关活动类):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用工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的特殊性: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依法代扣代缴并向职工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报税缴纳。

  “劳务派遣”涉及的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分别按一般计税方法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两者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