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化分工的细分衍生出了劳务派遣这一行业,很多企事业单位都会选择劳务派遣来完善企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经济不景气的大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人会期望能考入事业单位、公务员,竞争越来越激烈,与此同时,公务员考试在明显的缩编,岗位越来越少,有很多人希望可以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失业单位长期工作,只求一个稳定,劳务派遣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可以为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用工人员,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劳务派遣可以长期吗,也有很多这样类似的纠纷,但是有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岗位应当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征,是劳动合同工的补充形式,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在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长期劳务合同。但是,很多人忽略了企事业单位中,临时工作人员分为两两类,一类是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一类是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长期、固定岗位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应当使用劳动合同工。
首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如果单位有这项规定,那么就可以享受。因为这类临时工作人员,是与单位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严格讲,这类临时工作人员,也是单位的员工,只是编内编外的区分。
其次,劳务派遣员工,无论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少年,都不会享受这样的政策。因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公司将这类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严格地说,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用人单位,所以不享受这样的待遇。所以,这两类临时工作人员,一定要分清自己的身份,一些待遇劳务派遣人员是无法享受的。
因此,劳务派遣不得长期化,只能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如果是长期的用工关系,则应当由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