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些省市国家税务局的消息,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缴,只包括机关事业社保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暂时不包括企业社保。
今年国家公布机构改革方案的时候,明确将国税地税合并,组成新的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等各项非税收入将逐步移交新成立的国家税务局管理。
消息传出后,社会反响比较大。因为按照最低社保基数交费,是不少私营、民营企业长期以来心照不宣的共识。主要还是因为,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比较重。如果按照真实工资水平缴纳社保的话,很有可能造成不少企业亏损,甚至倒闭。
民营企业作为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因此他们的意见,国家也很重视。9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社保征收机构改革。提出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要保持现有的征收政策不变。
不过,随着时间的日益紧迫,国家最终还是决定,按照最初设想的原则,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设想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相关的社保费用都是政府财政承担,职工工资也会严格按照扣缴,相应的缴费基数也是有明确的规定,没有人不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也是这样,都是按照定额缴费。比如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档次是从100元的5000元;医疗保险缴费档次最低是355元。
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划转的,因此,国家将率先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保险征缴工作交由税务部门。
这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大利好,至少保持现有的征缴政策稳定了。不过,相关的推动工作还在继续,而且随着信息沟通机制的逐步完善,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很容易就可以跟社保部门实现共享。
企业还是按照真实工资给职工缴纳社保比较好好,一方面能够提高职工的养老金,另一方面也防止被查处之后罚款或者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