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关注社保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今年企业社保有一个阶段性减免政策。那么,这个阶段性减免政策究竟会实施多久,在社保减免过程中企业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三项措施。而在2020年6月22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企业社保减免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那么,企业社保减免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此次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
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也就是说可以享受此次减免政策;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减免申请流程有哪些?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属于落实国家统一的政策性减免措施。社保部门会按照企业类型核定减免的社会保险费,不需要企业另行申报办理。但是企业如果申请社保延期缴费,则需要通过12333热线电话、或者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延期缴纳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