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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疗扶贫”全年最高援助2万元/人

添加时间:2018-10-16 09: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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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慈善总会获悉,沈阳市慈善总会与沈阳市四家医院共同开展了“精准扶贫”——儿童特病、重度肝病、精神类疾病慈善援助项目。

  据了解,援助项目的援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援助对象为在沈阳市儿童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沈阳市安宁医院四家慈善基地就诊治疗的沈阳市户籍困难人群。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扣除医保或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民政特困救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残联救助及社会救助后,全年最高援助在2万元/人以内。

  1.自愿申请

  申请分为4个步骤需要递交6份材料

  凡符合援助条件的患者到慈善基地所包括的医院自愿领取并填写《项目申请表》,准备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2.住院治疗

  符合援助条件的患者须在慈善基地包括的四家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出院时,患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向慈善基地包括的医院提供以下材料:

  ●《项目申请表》

  ●《沈阳市慈善总会援助项目申报须知》

  ●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任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所在区县(市)街道/乡镇开具的属低收入家庭、因子女患病造成生活贫困的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患者提供其直接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收据原件或医疗费用补偿分割单原件

  ●与医疗收据日期相对应的病历首页或诊断书复印件

  3.申报材料

  沈阳市慈善基地包括的医院对患者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援助明细表》后,将材料申报沈阳市慈善总会审核,慈善基地包括的医院留存复印件存档。

  4.资金发放

  经沈阳市慈善总会审核合格的,由慈善基地包括的医院负责组织患者签字、填写银行汇款凭条,沈阳市慈善总会于2018年年末通过指定银行转账方式将援助款拨付至受助人账户。(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