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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方提醒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出国打工系非法

添加时间:2018-06-21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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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阅刑法条文发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量刑相对较重的罪名,其中对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且人数众多的、或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或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等七种情形,还苛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重刑”,惩处不可谓不严厉。然而,随着进入新世纪以来,对外合作劳务的爆炸式发展,其中巨额利润的诱惑,却让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

报告显示非法劳务中介公司觊觎丰厚利润大量犯案

江苏省商务厅相关材料显示,目前外派人员居全国第二的江苏省,常年在外人数有近10万人,其中2012年对外劳务合作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7.7亿美元,派出各类出国劳务人员46495人。而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138家对外劳务合作企业,26家政府建设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派出各类出国劳务人员超过60万人次,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居多。

“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地缓解了我省的就业压力,直接帮助农村人口脱贫致富。”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国劳务人员通过出国打工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学到了不少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了素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则建立了稳定的海外业务渠道,形成了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跨国经营人才,促进了企业的自身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许可管理制度,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公司必须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批准并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交纳对外劳务经营备用金后,才能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

据介绍,2002年以前我国对出国劳务公司的资质审批和管理较为严格,出国劳务人员均须在商务部门指导下,由经营出国劳务资质的公司按照规定要求,经严格挑选、培训、签约等环节后,再持因公护照公派出国。

2002年国家对劳务人员出国手续进行改革,出国劳务人员由持因公护照公派改为持因私护照因私出国劳务。

此后,由于庞大的出国劳务市场和丰厚的经营利润,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非法劳务中介公司也混杂其中,他们利用出国劳务人员急于出国赚钱的心理和对出国劳务知识不了解、法律意识、防范意识不强等弱点,非法从事出国劳务经营活动或骗取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发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外劳务纠纷、治安事件和集访活动,这些案(事)件中有部分在国内外造成负面影响。

2003年,经公安部批准,江苏实行护照按需申领政策后,随着出国劳务人员大幅上升,一些不法分子违法从事中介活动,从中渔利。

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赵忠俊介绍,部分对外劳务市场比较活跃的地区,一度出现秩序混乱、非法出国劳务纠纷案(事)件多发的局面,不仅严重扰乱了对外劳务市场秩序,侵害了劳务人员利益。

“为有效遏制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目前江苏经过上报批准,对劳务人员实行了申请批准制,但一些中介机构利用政策向申请护照的出国劳务人员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给申请人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劳务人员的权益。” 赵忠俊介绍,出国劳务申请护照难、费用高、群众不满意、信访大量增加等负面情况给出入境管理带来压力。

此后,江苏从2011年10月起,全省不再实行出国审批政策调控,省内居民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履行审批手续外,其他人员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即可申请护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热情、便捷服务和严格管理,赢得了百姓认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但江苏省公安厅的一项报告显示,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非法劳务中介公司觊觎庞大的出国劳务市场和丰厚的经营利润,利用了劳务人员急于出国赚钱心理及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防范意识的薄弱,非法从事出国劳务经营活动或骗取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发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外劳务纠纷、治安事件和集访活动,这些案(事)件中有部分在国内外造成负面影响。https://www.haolietou.com/jp